海运提单性质:
1. 收到货物。
提单是在承运人之前发给托运人的收据,确认承运人已经收到提单上所列的货物并且已经上船,或者承运人已经接管了货物,已经上船。
2. 运输合同证明。
它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的运输合同证明。承运人为托运人运输有关货物的原因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存在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3.产权证书。提单是货物的所有权证明。谁持有提单,谁就有权要求承运人交付货物,谁就享有占有和处分货物的权利,提单就是所载明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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